旧版入口 | 入会申请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相关信息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建筑智能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
  -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 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 施工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 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人气榜
  - 工地考核评分及其他相关表式
  - “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附表
  - 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样
  - 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相关
  - 在沪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开展质量样
  - 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
  - 关于2013年度建筑幕墙工程量
  - 关于实施上海市既有建筑幕墙现场
  - 建筑幕墙咨询维修加固施工企业推
  - 关于开展上海装饰行业材料商诚信
 
推荐
  - 关于公布上海市建筑装饰行业“信
  - 关于立即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
  - 关于开展上海市建筑装饰行业“信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
  - 2015第十三届中国国际门窗幕
  - 工程质量治理资料汇编
  - 关于举办建筑幕墙应用技术行业论
  -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 关于开展2014第六届中国长三
 
 
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日期:2014-1-1 15:51:13
 

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或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堂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或10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3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万元以上。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2项中的1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单位工程量10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幕墙工程2个;
   (2)高度60米以上、单位工程量6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幕墙工程6个。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且建筑、结构、机械、材料等相关专业人员齐全。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4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生产、制作、安装配套的检测设备;具有用于建筑幕墙加工制作的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具有制作隐框玻璃幕墙的净化打胶间和固化养护间及配套的机械加工、打胶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2项中的1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60米以上、单位工程量6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幕墙工程2个;
   (2)高度20米以上、单位工程量2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幕墙工程4个。
2、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且建筑、结构、机械、材料等相关专业人员齐全。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生产、制作、安装配套的检测设备;具有用于建筑幕墙加工制作的厂房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具有制作隐框玻璃幕墙的净化打胶间和固化养护间及配套的机械加工、打胶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 个以上单位工程量1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生产、制作、安装配套的检测设备;具有用于建筑幕墙加工制作的厂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具有制作隐框玻璃幕墙的净化打胶间和固化养护间及配套的机械加工、打胶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单项工程面积在8000平方米及以下、高度80米及以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单项工程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下、高度30米及以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注:建筑幕墙包括:(1)全隐框玻璃幕墙、半隐框玻璃幕墙、明框玻璃幕墙、无框玻璃幕墙;(2)各类金属板、人造板、石材幕墙;(3)其他各类建筑幕墙。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2项以上钢结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钢结构跨度30米以上;

   (2)钢结构重量1000吨以上;

   (3)钢结构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

   (4)网架工程边长70米以上;

   (5)网架结构重量300吨以上;

   (6)网架结构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钢结构、网架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6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8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2项以上钢结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钢结构跨度20米以上;

   (2)钢结构重量500吨以上;

   (3)钢结构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4)网架工程边长20米以上;

   (5)网架结构重量100吨以上;

   (6)网架结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钢结构、网架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8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2项以上钢结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钢结构跨度10米以上;

   (2)钢结构重量100吨以上;

   (3)钢结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4)网架工程边长10米以上;

   (5)网架结构重量5吨以上;

   (6)网架结构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钢结构、网架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6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轻型钢结构工程)的制作与安装。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跨度33米及以下、总重量1200吨及以下、单体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钢结构工程(包括轻型钢结构工程)和边长80米及以下、总重量350吨及以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下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跨度24米及以下、总重量600吨及以下、单体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钢结构工程(包括轻型钢结构工程)和边长24米及以下、总重量120吨及以下、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及以下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

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3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或80米以上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

   (2)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

   (3)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金属门窗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总工程师; 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金属门窗加工、制作的厂房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并具有配套的加工、制作、安装设备和检测器具;具有运用计算机进行金属门窗工程设计的能力。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3项中的2项以上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或40米以上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

   (2)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

   (3)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金属门窗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金属门窗加工、制作的厂房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并具有配套的加工、制作、安装设备和检测器具;具有运用计算机进行金属门窗工程设计的能力。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2年承担过下列3项中的2项以上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6层或20米以上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

   (2)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

   (3)单项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金属门窗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万元以上。

4、企业近2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金属门窗加工、制作的厂房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并具有配套的加工、制作、安装设备和检测器具。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 可承担各类铝合金、塑钢等金属门窗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铝合金、塑钢等金属门窗工程的施工:

1、28层及以下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

2、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金属门窗工程。

三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铝合金、塑钢等金属门窗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

2、面积4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金属门窗工程。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造价1000万元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0人,且计算机、电子、通讯、自动化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造价500万元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且计算机、电子、通讯、自动化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造价200万元以上建筑智能化或综合布线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且计算机、电子、通讯、自动化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注:建筑智能化工程包括:1、计算机管理系统工程;2、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3、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4、智能卡系统工程;5、通讯系统工程;6、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9、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10、广播系统工程;11、会议系统工程;12、视频点播系统工程;13、智能化小区综合物业管理系统工程;14、可视会议系统工程;15、大屏幕显示系统工程;16、智能灯光、音响控制系统工程;17、火灾报警系统工程;18、计算机机房工程。

 


 


共1页 [1] 当前第1/1页

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沪ICP备06059071号-1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伊犁南路111号10楼  邮编:201103  电话:021-52375370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