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文件
沪装协(2013)第054号
关于开展“2013年度上海市建筑幕墙材料企业诚信
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幕墙材料市场秩序,引导建立扶优治劣的诚信机制,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总站)《关于对在沪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开展质量诚信考核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7]第070号)、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关于对在沪建筑幕墙企业开展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沪装协[2007]第5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会决定继续开展“2013年度上海市建筑幕墙材料企业诚信评价工作”。
上海市建筑幕墙材料企业诚信评价工作是在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市安质监总站的指导下开展的,是在沪建筑幕墙材料企业诚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所有企业的评价结果均上报市安质监总站。
为不断完善诚信评价制度,根据市安质监总站对诚信管理工作的要求,我会将评价结果汇总后报安质监总站备案。请各单位务必根据下列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评价工作:
1、 材料企业请填写附件三《2013年度上海市建筑幕墙材料企业调查表》和《2013年度上海市建筑幕墙材料企业诚信评价自查表》,表格须加盖公章后,于2013年12月31日前递交我会建筑幕墙专业委员会。
2、 建筑幕墙施工企业请填写附件四《2013年度上海市建筑幕墙施工企业自查表》和附件五《2013年度上海市建筑幕墙施工企业材料使用信息评价表》,于2013年12月31日前递交我会建筑幕墙专业委员会。(附件四填妥后盖章递交,附件五填妥后直接发到幕墙委电子邮箱:bz@jzmq.com.cn)。
受理时间:2013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受理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伊犁南路111号10楼
联系 人:孟莹 联系电话、传真:52282947
特此通知。(本通知及附件可从上海幕墙网下载,网址:www.shmq.net)
附件一:上海市建筑幕墙材料企业诚信评价实施办法
附件二:上海市建筑幕墙材料企业诚信评价标准
附件三:《2013年度上海市建筑幕墙材料企业调查表》、《2013年度上海市建筑幕墙材料企业诚信评价自查表》
附件四:《2013年度上海市建筑幕墙施工企业自查表》
附件五:《2013年度上海市建筑幕墙施工企业材料使用信息评价表》
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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