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装饰工匠”选树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为积极响应国家创业、创新的发展规划,加快建设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总体要求,根据沪工总经[2015]260号《关于在本市开展“上海工匠”培养千人计划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决定在全行业开展“装饰工匠”选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城市竞争力、企业竞争力和员工的创新力为目标,推动上海装饰行业的发展,延续和传承工匠精神,以推荐选拔、培养激励的方式,由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组织选树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精益求精、攻坚克难等优秀品质的“工匠型”人才队伍。
二、工作目标
结合装饰装修行业的实际情况,推动我市建筑装饰、住宅装饰、建筑幕墙、建筑遮阳、装饰设计、装饰材料等专业领域的发展,每年行业培养选树50名“装饰工匠”。通过“装饰工匠”的示范领军作用,加快行业的转型发展,推动企业创造更多的一流技术,一流作品和一流业绩。同时,对选树出的优秀“装饰工匠”,行业协会将向上海市总工会推荐,申报参评“上海工匠”荣誉称号,进一步加强行业工匠的推广。
三、选树办法
(一)对象范围
面向全行业在职员工,重点聚焦在基层一线岗位的职工群体,不受年龄、性别、学历、技能、职称、工种、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
(二)选树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同时成为上海市总工会会员(可登陆“申工社”APP,申请加入会员);
2、具有工艺专长:在从事的岗位或工种工作中有一技之长,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
3、具有突出贡献:在本单位、本行业中做出过突出贡献或取得重要成果,获得过相关行业荣誉。
(三)宣传、激励
1、提供培训交流
行业将积极发挥“装饰工匠”的引领作用,行业培训中心将聘其为相关工种培训老师,为其搭建技能展示、经验交流等综合素质的深造培养平台;
2、推动职业生涯规划
综合分析“装饰工匠”的个人特点、特质、需求和能力,结合行业发展的趋势,参与相关建材品牌商的行业经纪代言等活动;
3、传承工匠技艺
以技艺研习班、研讨会、分享会等形式,适时的推进以工匠个人命名的工作室,发挥名师带高徒的育人作用,培养更多的工匠人才;
4、加大宣传推广
开辟工匠个人专题,以经典项目分享等形式在协会微信平台、行业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宣传推广,展示工匠形象,进一步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影响力。
四、选树受理
(一)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15日;
(二)各申报单位认真比对选树办法,填妥《2016年上海“装饰工匠”申报表》(见附件),报送至所属专委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伊犁南路111号10楼
(一)建筑装饰联系人:周雅芬 021-52392333
(二)家庭装饰联系人:陈 锰 021-52375377
(三)建筑幕墙/建筑遮阳联系人:徐恩凯 021-62109937
(四)装饰设计联系人:陈木生 021-52375339
(五)装饰材料联系人:李春霞 021-52375393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上海“装饰工匠”申报表
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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