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精神的通知
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2015年1月14日
各会员单位:
2015年1月8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委召开的“关于加强全市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建管委党委书记崔明华、主任汤志平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也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建设工程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15]1号)
我会参加会议,并根据市安质监总站文件要求,现将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当前本市的安全形势。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各相关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应该有大局意识,虽然踩踏事件未发生在建设领域,但安全意识仍需加强。
各会员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主管单位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相关工作责任人的安全教育学习。
二、牢固树立红线、责任、担当意识。各企业对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抱有“零容忍”的态度。忧患常积于忽微,不能放松警惕。要始终抱有对于危险的敬畏心,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三、切实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责任,确保安全专项资金和安全措施到位有效。
各会员企业应将各级责任严格落实到人,各个环节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并确保安全专项资金切实到位。
四、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也将组织本市进行各类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各区 “交叉检查”以及“飞行”检查等,切实做到检查严、整改严、执法严、追责严。
各会员单位应立即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防火防爆专项检查,加强对企业办公场所、生产车间、所属在建工程现场的自查,确保各个环节不留盲点、不留漏洞、不留死角。根据会议要求以及要求,各企业还应安排专人,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值班工作。
其他相关要求遵照《关于加强本市建设工程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15]1号)执行。
特此通知,请各会员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附:《关于加强本市建设工程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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